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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职工及家属自选保障服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2-07 阅读次数: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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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我院勇担社会责任, 以保卫人民健康为己任,特别是奋战在一线的医务工作者,直面疫情威胁,全力抗击疫情全身心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斗之中。 

我院工作人员奋战一线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殷切关注。为更好的保障我院全体医护人员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于近日为我院全体医护人员无偿提供专属风险保障,每人保额20万元保障期一年。我院的医务工作者在保险期间内,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20万元。

在我们医护人员奋战一线的同时,我们的家人也承担着较大的感染风险,家人是我们这场战疫的坚实后盾,是我们前行的力量。在疫情快速蔓延之际,泰康养老内蒙古分公司面我院职工及家属,紧急推出“爱心保”团体保险计划,该计划在原有意外保障责任的基础上扩展了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身故及残疾的赔付责任。泰康养老承诺,“爱心保”团体保险计划如有盈利将全部捐赠给公共卫生和流行病防治基金。此次自选保障方案范围延伸至我院职工及父母、配偶、子女,为方便各位职工了解此次综合福利保障方案,顺利进行办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方案介绍

序号

保障方案

保障额度

保障内容

费用

保障年龄

保障对象

1

医护人员 专属保障

20万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身故或残疾

无偿赠送

出生满30天-70周岁(含)

仅限我院医护人员

2

爱心保

20万

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身故及残疾

100元/年员工自选,最多可保5份

出生满30天-70周岁(含)

我院职工本人及其家属(配偶、子女及父母)

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

3

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职工自选

115种重大疾病保障

根据自选保障额度来确定

出生满30天-71周岁(含)

我院职工本人及其家属(配偶、子女及父母)

60种轻症疾病保障,轻症6次赔付

身故保障

终身意外保障

被保险人轻症豁免+投保人重疾/轻症/身故豁免

备注:这是集新冠病毒、意外、健康为一体的综合性保障方案,覆盖职工及家属,互不绑定,可按需选择。 

二、服务安排

 疫情期间我院医护人员工作忙碌,为方便及时沟通了解方案、解答疑惑,泰康养老特别组建内蒙古中医医院保障专属服务” 群,以便于为家人们增加一份及时的保障,大家可以自愿扫码进群


 

泰康养老服务团队负责人

李学成 13602718811徐建斌 13384898665

12770202 (微信号)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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